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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丧葬主要有水葬、火葬、土葬三种。人死后采取何种丧葬形式主要是根据死者生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确定的。水葬一般在贡岭和东义两区,火葬在稻城地区较多,有很少的土葬。从全县来看,偏于火葬的较多。
水葬:人死后,即请喇嘛念经、卜卦,定好时辰后,将死者去其衣鞋,用圆领衣服(男白、女不限制)裹捆尸体,使头和两手折在腹部,两膝卷到胸前,置背篼中背到河边,解开绳索,放入河边水中。或依死者遗嘱,择好时辰,简装平躺,抬至河边,随念祭词,投入河边水中。如通乡村枯水季节,将尸体葬于河滩下,待雨季河水上涨时冲走。
火葬:人死后,请喇嘛到家念经,卜定吉时吉地,将尸体按时抬到卜定地方,周围架置柴块,浇上油类点火焚烧,待尸体火化后,把骨灰盛入木匣或瓷罐,捧回家中,到一定时间再拿出撒在山上或河中。
寺庙的大喇嘛、活佛圆寂后,将其尸体装进木桶里,用盐浸干尸体后再行火化,其骨灰装在金银制成的小塔内永作祭祀。
土葬:解放前,全县城乡一般不用土葬。解放以后,随着汉族、回族等民族的融入及其丧葬形式的影响,稻城城区逐渐有人实行土葬,其形式与汉族地区相似,葬前还要请风水先生择地、择时入殓,设灵堂、灵位、灵牌及守灵。送葬等。县城汉族人普遍盛行土葬,国家职工去世后统一葬在稻城县烈士陵园(革命公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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